防堵大股東干政 銀行公會要訂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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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日電)防堵大股東不當干涉公司治理,銀行公會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擬建立與大股東的溝通機制。根據側面了解,由公股100%持股的金融機構因有配合政策需要,擬排除適用。

開發金和子公司中壽、凱基證今天吃下金管會新台幣2840萬元罰鍰,此為金管會第二度出手對金控大股東干政開罰。

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琇媛表示,銀行公會已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建立公司和大股東的溝通機制,包含什麼情況有必要和大股東溝通、由誰去進行溝通、溝通時應留下哪些證據由公司保存等,修訂內容尚未報至金管會,待銀行公會提報內容,將再行審視內容完整性。

目前側面了解,公股100%持股的金融機構將排除適用大股東溝通機制。

莊琇媛說,金管會並非主張大股東不能關心公司業務,大股東畢竟有一定比例股份、算公司控制權人,若要求大股東完全不能接觸公司財務及業務資料並不合理,因此金管會請銀行公會建立公司與大股東的溝通機制,用意是讓大股東接觸公司內部資料時,可有適當機制進行控管。

莊琇媛表示,所有金控均有上市櫃,若牽涉併購決策或計畫等,機密資料可能牽涉股價,在什麼情形下向大股東報告不會影響股價、資料如何保密,相信銀行公會訂定公司與大股東的溝通機制時,將有相應規定。

她指出,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應會要求各金控訂定內部作業規範,並納入內稽內控中。(編輯:楊蘭軒)111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