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9日電)為符世界關務組織(WCO)稅則分類意旨,並減少徵納雙方爭議,財政部關務署今天宣布,8月15日起,進口按摩用薰衣草精油、薄荷精油等「零售包裝純精油」免徵關稅,將可有效減輕業者經營成本。
根據關務署統計,零售包裝純精油近3年平均進口金額為新台幣7.4億元,關稅稅額約3700萬元;今年前7月進口值1.5億元,課徵關稅約750萬元。
財政部關務署今天表示,財政部日前核釋「零售包裝純精油」依其成分歸列稅則第3301節「精油」範疇(第3301.1目「柑桔屬精油」、3301.2目「柑桔屬除外之精油」),關稅稅率免稅,8月15日生效。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以往自國外進口供沐浴、薰香、按摩等用途的「零售包裝純精油」,如薰衣草精油及薄荷精油等,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相關規定,並參據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HS)註解的詮釋,按其零售包裝及用途,分別歸列稅則第3307節的「沐浴用劑、室內薰香或除臭劑、未列名之香料製劑」,課徵5%關稅。
經查WCO HS委員會第68次會議分類意見彙編案例,將零售包裝薰衣草精油依其成分,歸列稅則第3301.2目「柑桔屬除外之精油」,為使稅則分類符合國際規範,財政部將其改列至第3301節「精油」項下適當稅號,關稅稅率免稅。(編輯:黃瑞弘)11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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