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撤回彰銀案訴訟 財部:肯定經營績效同感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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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0日電)財政部今天表示,與台新金控之間因彰銀經營權而生的訴訟案,在最高法院協助下完成調解,由台新金向法院撤回訴訟,財政部與台新金同感欣慰,財政部肯定台新金經營彰銀9年的績效,將鼓勵雙方所轄金融事業,在符合法制原則下進行業務合作。

台新金今天舉行重大訊息說明會,宣布撤回與財政部訴訟;財政部傍晚也發布新聞稿指出,台新金與財政部於民國103年12月間就彰銀經營權爭議所生的訴訟案,在最高法院法官及調解委員費心竭力協調下,獲得圓滿結果。雙方已達成解決爭端的共識,並由台新金控向法院撤回訴訟。

財政部表示,台新金於94年挹注365億元增資彰銀,使彰銀得以大幅轉銷呆帳,優化財務結構,大幅改善彰銀體質;財政部也肯定台新金於經營彰銀9年,即94年至103年期間,以其經營團隊提升彰銀業績、強化公司治理、增加股東獲利的貢獻。

財政部自104年取得經營主導權後,在台新金法人代表共同協助下,持續提升彰銀績效,7年間淨值增加522億元,達1714億元,進一步強化財務結構,擴大營運規模。

財政部表示,基於互利共榮、往來互惠與善意的態度,財政部與台新金控將鼓勵雙方所轄金融事業於符合法制的原則下,進行業務合作,雙方樂觀其成。

財政部指出,這一件重大訴訟的和平圓滿落幕,已為最高法院移付調解制度下的紛爭解決,樹立新標竿,財政部與台新金控同感欣慰,並向最高法院法官、調解委員及所有參與成員的努力,致上最大敬意及謝忱。(編輯:潘羿菁)111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