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1日電)近年KY公司爭議不斷,金管會針對KY公司募資祭出6大新制,其中不僅延長承銷商對KY公司募資案件的保薦期間,若KY公司重要子公司位於中國,募資資金必須存放於台資銀行並僅能依計畫支用。
金管會今年5月公布「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祭出KY公司募資6大緊箍咒,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今天指出,目前已完成法規預告,最晚近2週完成行政程序後,新制就會正式上路。
為強化KY公司募資管理,金管會祭出6大新制,第一,為強化KY公司專家輔導責任,金管會延長承銷商對KY公司募資案件的保薦期間,由現行募集完成年度及其後2個會計年度延長至3個會計年度。
第二,若募資計畫實際執行情形有重大差異,金管會要求KY公司應提報董事會及股東會辦理計畫變更,以加強募資計畫執行控管。
第三,若KY公司重要子公司位於中國,金管會要求KY公司將在台所募資金存放於台資銀行或台資銀行海外子、分行並須按計畫支用,以兼顧投資人權益保障。
第四,針對KY公司在國內發行具股權性質公司債及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等影響投資人較廣的募資案件,若有發生財務業務異常情形,將延長審查期間為20個營業日。
第五,金管會針對KY公司增列募資退件條款,例如當次募資用途疑投入有價證券買賣、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且財務業務有重大變化未依規定辦理股份集中保管等不宜對外募資情形,金管會將可退回申報案件。
第六,金管會要求連續2年稅後虧損的KY公司,應檢具健全營業計畫書,才可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或發行具股權性質公司債。
根據證期局統計,目前KY公司共計107家,包含第一上市公司76家、第一上櫃公司31家;今年截至目前為止募資案件共計7件,募資金額為新台幣21.51億元。
此外,為活絡台灣國際債市場並吸引外國企業來台掛牌,金管會此次也放寬外國興櫃公司可發行外幣計價普通公司債。(編輯:楊凱翔)11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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