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公會3點聲明 駁有小金庫可用與理事長肥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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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7日電)壽險公會理事長8月底將進行改選,備受矚目,有媒體報導,這一職位「有權力也有權利」,並指公會有自己的大樓、資產,以及形同「小金庫」的人壽保險文教基金會可運用;對此,壽險公會提出3點聲明。

壽險公會將在8月底改選理監事,並選出新一任理事長,有意爭取壽險公會龍頭寶座的南山人壽董事長尹崇堯及全球人壽董事陳慧遊,呈現雙強之爭局面。

有媒體今天引述一名前金管會官員說法報導,壽險公會每年收取會員會費外,還可審理保單賺取收入,公會有自己的大樓、資產,以及形同小金庫的人壽保險文教基金會可運用,理事長不用負盈虧責任,又能擔任金融總會的理監事,有權力也有權利,算是相當不錯的職缺。

對此,壽險公會發布3點聲明指出,報導與事實內容多有出入。首先,公會目前所在會址是對外承租並非自有,也未持有其他不動產;資產部分除辦公設備外,是依據人民團體相關法令及章程規定,提撥發展準備基金及員工退撫準備基金,其動用均有法定程序,不得任意為之。

第二,壽險公會是依據主管機關訂定的「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17條第2項規定,辦理新型態人身保險商品的認定作業,設置「新型態人身保險商品認定委員會」負責相關審查作業,並採取使用者付費原則,向送審公司收取費用。

壽險公會表示,該費用全數用以支付出席審查委員的出席費,目前每件送審案件收取新台幣1萬餘元,行政作業則均由公會會務人員負責,並未再向送審公司收取任何費用。

壽險公會指出,根據統計,最近5年每年送該委員會認定案件數約1至5件,各年總收取金額在數萬元至10餘萬元不等,所謂審理保單賺取收入,實有誤解。

第三,壽險公會表示,「財團法人人壽保險文教基金會」為獨立運作的基金會,財務與業務和公會各自獨立,雙方間也無預算及財務相互補助流用情事,基金會更非媒體所稱公會的小金庫。(編輯:楊蘭軒)11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