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用綠電比率低 環團促提高大戶用再生能源比例

分享到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19日電)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今天公布20家企業的綠電使用評比狀況,表示僅有一半比例使用再生能源,僅有台積電使用綠電超過4%,呼籲政府應擴大用電大戶適用範圍,提高其使用再生能源比例。

經濟部於2020年底公告「用電大戶條款」,規定用電5000瓩以上大戶5年內需建置10%綠電。能源局盤點,現有用電大戶包括石化、半導體等產業,明年元旦起將要強制裝置,適用對象約有500多戶、300多家企業。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等團體今天舉行記者會,評比20家企業再生能源使用狀況。

20家評比的企業包含台積電、台灣中油、台灣水泥、友達光電、長春石化、台灣塑膠、中石化、中國鋼鐵、台灣化學纖維、正隆股份有限公司、東和鋼鐵、群創光電、聯華電子、亞洲水泥、中龍鋼鐵、台塑石化、南亞塑膠、大連化工、長春樹脂、台灣美光晶圓。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秘書長高茹萍表示,這次調查參考台大風險中心網站統計資訊,企業綠電使用狀況來自於2021年各家企業公開的ESG報告書,並以寄信與電話做確認的資料進行評比。

高茹萍表示,評比發現多家企業都設置再生能源與淨零碳排目標,揭露的資訊都比2年前更友善。

不過她說,實際使用再生能源的占比仍不理想,20家企業中,只有一半有使用再生能源,且僅有台積電使用超過4%,其他19家企業都不足1%

高茹萍表示,政府在2050淨零碳排目標後必須制定再生能源的短中長期目標,並同步要求用電大戶訂定使用比例。

她呼籲,政府應將契約容量在800到4999瓩的企業納入用電大戶規範,並要求用電大戶在2030年使用再生能源達20%、2040年使用達30%。

高如萍提到,政府機關、教育業、火力發電廠不應被排除在義務人之外,政府應公布用電大名單,接受全民的檢視。

高如萍也呼籲,用電大戶使用再生能源責無旁貸,應盡快跟上國際腳步,積極規劃短中長期使用再生能源目標。(編輯:張均懋)111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