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3日電)為防範利益衝突,金管會修法擴大規範金控總經理及其關係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金控董監事或總經理,最快今年底前上路,屆時將有一家金控總經理或其在其他金控擔任董事的關係人必須立即調整職務。
金管會雖未透露涉及相關規定的個案內容,市場推測,若金管會新法通過,會受影響的是新光金總經理吳欣儒及其丈夫,即目前擔任華南金董事的許元禎,兩人中將有一人必須調整職務。
為強化公司治理並防範不同金控間利益衝突,金管會今天公布「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修正草案,預告期為60天,最快今年底前上路。
根據修正草案,金管會原先規範金控董監事或其關係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金控董監事,此次金管會進一步將「總經理」納入金金分離規範中,未來金控董監事、總經理或其關係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金控董監事或總經理。
同時,金管會訂有除外條款,將政府直接或間接持有100%股份的金融機構排除適用推定利益衝突規定的對象。
目前有2個個案將違反新制規定,第一是富邦金董事及總經理韓蔚廷同時擔任日盛金董事長及總經理,不過因富邦金及日盛金有合併考量,因此金管會予以排除適用。
第二是某一家金控總經理,其關係人擔任其他金控董事,在金管會新制通過後,該起個案就必須立即調整。
市場推測,若金管會新法通過,會受影響的是新光金總經理吳欣儒及其丈夫,即擔任華南金董事的許元禎,兩人中將有一人必須調整職務。
金管會並未透露個案,僅強調出手修法前,金管會已和個案溝通過。換言之,涉及相關規定的個案已知情,若今年底前新制順利上路,這家金控總經理或其在其他金控擔任董事的關係人將有一人必須立即調整職務。(編輯:林淑媛)111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