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30日電)報稅季結束,退稅憑單已陸續寄發,第1批退稅憑單的兌領有效期限至今年9月30日,財政部台北國稅局今天表示,截至目前,轄內尚未兌領者計有5137件,金額逾新台幣4004萬元。
110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於6月30日截止,3批綜合所得稅退稅時間落在7月29日、10月31日、明年1月,財政部賦稅署先前預估,總計退稅金額約新台幣535億元;退稅則包含2種方式,即利用存款帳戶退稅和寄發退稅憑單。
台北國稅局今天指出,110年度綜所稅第1批退稅案件,退稅憑單已於7月29日陸續以掛號寄發。
台北國稅局說明,這一批次退稅憑單的兌領有效期限至9月30日,截至目前尚未兌領者,計有5137件,金額達4004萬7665元,呼籲納稅義務人儘速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的存款帳戶,透過票據交換方式,領取退稅款。
同時,如果退稅金額未達5000元,納稅義務人可攜帶退稅憑單、國民身分證、印章,至台灣銀行台北市各營業單位兌領現金。
若納稅義務人超過9月30日仍未提出兌領,台北國稅局提醒,可攜帶退稅憑單、國民身分證,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展延兌領期限,儘速前往金融機構或郵局提出兌領退稅款。
台北國稅局呼籲,納稅義務人辦理綜所稅結算申報時,可提供存款帳戶供稽徵機關辦理直接劃撥退稅,除退稅款可早日入帳外,更不必擔心退稅憑單遺失、污損、忘記兌領、遭郵寄招領或遭冒領情事,也可免去往返金融機構提兌的奔波,省時、安全又便利。(編輯:黃國倫)111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