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6日電)今年6月底三商美邦人壽淨值比及資本適足率雙雙低於法定最低標準,陷入資本不足狀態,三商壽已向金管會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預計發行金額達新台幣55億元。
保險業於每半營業年度終了後2個月內須向主管機關申報經會計師核閱的資本適足率(RBC)和經會計師查核的淨值比,金管會要求保險業資本適足率不得低於200%,淨值比不得低於3%,2大指標為金管會衡量保險公司清償能力的參考指標。
今年上半年股債波動,壽險業淨值面臨挑戰,截至6月底止,三商美邦人壽、南山人壽及宏泰人壽3家壽險公司淨值比低於金管會要求的3%標準,三商美邦人壽資本適足率也低於金管會要求的200%標準。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依保險法規定,若看淨值比,要連續2期低於3%才屬於資本不足或違反資本適足率管理辦法規定,雖然上半年南山人壽及宏泰人壽淨值比低於3%,但尚未連續2期,且資本適足率均高於200%,因此目前不屬於資本不足狀態。
不過,上半年三商壽淨值比低於3%、資本適足率也低於200%,資本等級已落入資本不足狀態。
張玉煇表示,金管會已依保險法規定命令三商壽提出增資及其他財務、業務改善計畫,三商壽9月1日已向金管會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預計發行金額達55億元。
南山人壽及宏泰人壽雖未落入法定資本不足狀態,張玉煇強調,金管會將持續關注南山人壽及宏泰人壽淨值比狀況,也會依2家業者淨值比下降原因綜合評估,請業者採取相關改善措施。
市場預期美國聯準會(Fed)將持續鷹派升息,若壽險業持有債券部位產生評價損失,將影響帳面淨值連帶下滑。
不過張玉煇說,壽險業持有債券資產都屬於長期持有,會計評價並不會影響壽險業現金流動,因此不會增加壽險業流動性風險。
張玉煇表示,三商美邦人壽、南山人壽及宏泰人壽3家業者目前理賠支付能力均正常,並沒有影響保戶權益。(編輯:潘羿菁)111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