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2大融通措施助產險業 防疫險理賠標準未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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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0日電)防疫雙險理賠壓力大,產險公會日前向金管會求救,金管會今天拍板以2大財務融通措施協助產險業;針對產險業盼回歸PCR認定確診、輕症居家照護視同住院的理賠寬容措施落日,金管會目前並未調整。

防疫雙險今年理賠將邁向千億大關,產險業財務壓力沈重,增資、收回特別準備金、變賣資產、向外借款等措施通通出籠,產險公會日前向金管會提交業者意見書,盼金管會可伸出援手。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今天在例行記者會宣布,金管會將以2大財務融通措施協助保險業。

第一,保險業計算資本適足率(RBC)時,放寬「遞延所得稅資產」可全額認列RBC認許資產、拉高自有資本,產險業可望一定程度減輕RBC狂掉的壓力。

舉例而言,某家產險公司因防疫險虧損新台幣100億元,依現行營利事業所得稅邊際稅率20%計算,預估可扣抵營利事業所得稅為20億元。

所得稅法規定,虧損可在未來10年內自當期純益中扣除後再核課營業所得稅,該家產險公司參考過去10年獲利數據,推估未來10年會有80億元盈餘,虧損與未來盈餘互抵後,該家產險公司可扣抵營利事業所得稅剩4億元,即防疫險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為16億元。

金管會此次放寬「遞延所得稅資產」由逐年認列放寬為可全額認列RBC認許資產,該家產險公司將可因此增加自有資本水位,有助RBC表現。

第二,自今年8月1日起,保險業在防疫險「輕症居家照護比照一般住院」融通給付的自留理賠金額,可減計保險安定基金提撥金額,產險業可望因此減少費用支應,減輕財務壓力。

依保險法規定,保險業必須逐年提撥安定基金,目前產險業提撥比率為千分之1.8至千分之2.3區間,因「輕症居家照護比照一般住院」是考量醫院量能的理賠寬容措施,金管會決定放寬此部分在保險安定基金的提撥金額。

自今年8月1日起,保險業在「輕症居家照護比照一般住院」融通給付的自留理賠金額將減計安定基金差別提撥率,最低不得低於千分之1;若某家產險公司目前提撥率為千分之2,減計至千分之1後,提撥金額僅剩原先應提撥金額的一半,可減少費用支出。

產險公會日前向金管會提交的業者意見書,主要希望COVID-19降級、確診認定回歸PCR或透過其他作法並行以降低道德風險、「輕症居家照護比照一般住院」的住院日額理賠寬容措施可盡快落日等。

金管會經評估,此次以放寬財務監理措施回應產險業,現行防疫險理賠認定標準並未調整。(編輯:林淑媛)111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