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權官司前董事長勝訴 富驛-KY:不影響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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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台北20日電)針對報載「更審逆轉改判前董座侯尊中勝訴」一事,富驛-KY指出,雖然更一審判決認為侯尊中有第3屆董總委任關係存在,但公司迄今已由第6屆董事經營,故對經營權、財務及業務均無影響。

針對中時新聞網「富驛酒店經營權官司 前董座侯尊中逆轉勝」;東森新聞雲報導「富驛酒店經營權之爭 更審逆轉改判前董座侯尊中勝訴」等報導,富驛-KY今天發布重訊表示,公司尚未收到判決,對於更一審判決,將會在收到判決書後,依判決理由研議後續處理方式。

富驛-KY指出,雖然更一審判決認為侯尊中自106年3月28日起至同年9月15日止與公司有第3屆董事長、總經理委任關係存在,然該爭議僅屬第3屆董事會內部爭議,而106年9月15日改選第四屆董監事經營,侯尊中就此已敗訴確定,且迄今已由第6屆董事經營,故更一審判決對於公司經營權、財務及業務均無任何影響,更遑論更一審判決對於侯尊中其他主張均駁回上訴,且判決尚未確定。

富驛-KY補充說明,前任董事長侯尊中針對董事會前於民國106年3月間改選解任其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以及股東會於106年9月15日全面改選第4屆董監事,解任其第3屆董事職務等事實,共起訴請求第一,106年3月28日董事會決議不成立或無效;第二,106年3月29日、同年4月25日、同年5月9日、同年5月15日等董事會決議無效;第三,確認其自106年3月28日起至同年9月15日止之董事長、總經理委任關係存在;第四,請求確認106年9月15日全面改選第四屆董監事等決議不成立、無效或撤銷。

富驛-KY強調,關於全面改選第4屆董監事,侯尊中因喪失第3屆董事身分,故起訴請求確認決議不成立、無效或撤銷等訴訟,已經台灣臺北地方法院106訴字第4224號判決敗訴,經侯尊中上訴後,復經台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字第1258號判決駁回上訴,侯尊中上訴三審,日前再經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44號判決駁回上訴,全案侯尊中敗訴確定,富驛-KY至此已無任何經營權爭議。

至於前述第一至第三部分,富驛-KY表示,一、二審均判決侯尊中全部敗訴,案經最高法院發回後,台灣高等法院111年度上更一字第67號判決(下稱更一審判決)認為第三點成立,即侯尊中自106年3月28日起至同年9月15日止與公司有董事長、總經理委任關係,但關於第一及第二除了106年3月29日決議以外等請求,更一審持續駁回。(編輯:林興盟)111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