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台併低頻超標 台灣之星籲保障280萬用戶通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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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家豪台北21日電)中華電信日前呼籲「台台併」後,存續公司應繳回1GHz以下超標的10MHz。台灣之星今天表示,900頻段目前的頻寬對台灣之星280萬用戶來說不只是重要、而是必要,呼籲主管機關應保障280萬用戶的通訊權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規劃在9月29日、30日分別針對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遠傳電信合併亞太電信舉辦聽證會,頻譜可能涉及1/3上限規定的處置成為各方關注焦點。

台灣之星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台灣之星於2014年8月25日4G開台,與3G的威寶電信合併後成為當時5家提供4G行動通訊服務業者中規模最小的後發品牌。台灣之星積極標取頻譜、努力建設,以滿足用戶需求、維護用戶權益為第一考量。

台灣之星表示,總用戶數至今已成長達280多萬,面對未來與台灣大哥大合併所衍生的頻譜超標爭議,若目前用戶上網主要使用的900頻段10MHzX2被要求繳回一半,剩餘頻寬容量將無法充裕提供280萬用戶使用,更將嚴重影響所有用戶的上網及下載速度,5MHzX2的網速體驗將會比3G更慢,尤其是影音服務體驗,嚴重侵害到用戶使用品質與消費權益。

台灣之星強調,相對其他大業者來說,台灣之星5MHzX2的頻譜非常有限、也充分有效為用戶使用中,因此900頻段目前的頻寬對台灣之星280萬用戶來說不只是重要、而是必要,期盼主管機關審核台灣之星與台灣大哥大合併案時,應首重原台灣之星全體280萬用戶權益的保障。

台灣之星也提到,根據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12條第4項規定,電信事業實際可使用頻寬,經主管機關考量下列因素後,其合計頻寬得不受第一項限制(1/3上限)。相關因素包括頻率使用效率;電信事業間營業之讓與、受讓或合併等市場因素變化;其他重大公共利益。台灣之星呼籲主管機關以此規定進行合宜裁處,以兼顧公共利益與消費者權益。(編輯:蘇志宗)111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