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7日電)金管會20日正式同意富邦金合併日盛金,中華徵信所表示,「金金併」將是台灣金控壯大規模的趨勢,並提出3個目標以提升金控的國際競爭力,建議政府應先以完成一宗官股金控合併案作為催化劑。
CRIF中華徵信所今天發布新聞稿,富邦金併日盛金,合併基準日預計最快在11月下旬,將成為台灣金融史上首宗「金金併」的成功案例,也標示著「金金併」將是台灣金控公司壯大的大趨勢。
2020年富邦金公開收購日盛金,CRIF提出台灣最多只需要9家金控,建議資產總額在新台幣3兆元以下的金控應找合意的對象進行合併,把台灣最小的金控資產總額提升到5兆元以上,以強化國際競爭力,因為全球100大銀行的資產總額門檻幾乎是以新台幣10兆元規模起跳。
CRIF表示,截至今年第2季止,台灣兩大金控國泰金及富邦金的資產總額分別為11兆5833億元、10兆4711億元,即使這兩大金控合併也只能勉強擠進全球100大金融機構的後段班,才能構成具有併購較大型國外金融機構的規模,以及發展國際市場的實力。
CRIF表示,如果以此為台灣金控公司發展的目標,台灣金金併的步伐就需要加快,建議台灣要提升金控的國際競爭力,研議制訂期限以達成目標,可以思考「3個5年目標」。
第一是在5年內創造一家資產總額達20兆元的金控公司;第二是5年內提升金控公司的最低資產總額需達到5兆元;第三是5年內要把具有官股身分的5家金控公司台灣金、合庫金、第一金、華南金、兆豐金,依政策功能及營利功能分別整合為2家金控。
CRIF表示,要激勵金控合併,政府應先以完成一宗官股金控的合併案,重新使得官股金控成為台灣金控公司的領頭羊,用以催化民營金控合併的動力。
CRIF分析,具體推動金控公司合併當然有很大困難,因為現存金控大多不願被同業併購,但是若法令規定,金控公司的資產總額最低門檻一定期限內要提升到特定規模,第一級資本也必須提升時,金控就必須配合法令提升資產總額規模,且相互合併是最快的方式。
CRIF表示,以法令推動產業前進固然不是最好模式,但有時為了達到長遠發展的目標,只要做好完整配套措施,則會是達成目標最有效的模式,且不乏先例,值得產官學深思。(編輯:翟思嘉)111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