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台北27日電)「台台併」頻譜超標引爭議,遠傳電信總經理井琪今天表示,台灣大不管適用新法還是舊法都是真正的超頻10MHz,超過20%是很大的影響,盼台灣大面對超頻的事實,「把別人拉下水沒有意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規劃在29日、30日分別針對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遠傳電信合併亞太電信舉辦聽證會,頻寬可能涉及1/3上限規定的處置成為各方關注焦點。
針對頻譜超標爭議,遠傳總經理井琪今天於「5G元宇宙加速器」記者會後受訪表示,中華電和遠傳過去競標和頻譜掌握都是合規,遠傳當初認為「頻譜就是土地,有土斯有財」,因此「含淚標下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推出新的辦法後,是為了加強管理避免資源過度集中,如果台灣大「就地合法」,那對當初遵法的人有不公平的疑慮,會陷於「會吵的才有糖吃」的局面。
針對頻寬總量是否超標,市場有適用新法和舊法上,導致分母計算上不同的差異。她強調,不管是新法還是舊法,台灣大是真真正正的超頻10MHz,且整體來算是超過20%,加上又是1GHz以下、基地台建設較有效率的黃金頻譜,「影響是很大的」。
她進一步說明,舊法之下,中華電、遠傳都沒有超頻,新法才會,但新法意義是更防止資源集中,為了台灣大有資源過度集中的問題,把另外兩家拉下水,應不是NCC新法的本意,盼台灣大面對超頻的事實,「把別人拉下水沒有意思」。
但她也強調,如適用新法遠傳算是超頻,要繳回也沒有問題。
面對市場擔憂電信三雄頻譜限於1/3以後會不競爭,井琪認為,「現在頻譜都吵成這樣,怎麼會不競爭」;且兩個合併案都是汰弱的合併,都不是獲利出場,業者一定是在商言商,合併後勢必對整個產業比較好。(編輯:郭無患)111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