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江明晏、蘇思云台北30日電)針對「遠亞併」的亞太電員工權益,遠傳表示自7月29日起已展開協商,妥善進行安置計畫,亞太電經理職(含)以下職等員工,績效達平均水準即全數留用,占比達97.7%。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舉行遠傳電信合併亞太電信聽證會,遠傳、亞太電等當事人與亞太電勞方代表今天均親自出席。
亞太電信企業工會理事長許文宏今天在聽證會上發言表示,工會已經成立15年,目前協商仍在進行中,但只能說進展很有限,「擔憂誰來為員工權益把關」。
許文宏表示,工會沒有反對業者合併,但反對過程沒有充分保障員工權利,具體提出3大訴求,第一,是針對留用員工,希望原勞動條件留用遠傳,而非到關係企業;第二,如果員工未留用,比照金融業合併標準的優離退方案;第三,是希望勞資合意的員工安置計畫列為NCC審查要件,像是列入准駁或是附負擔條件。
關於遠傳方面的回應,遠傳總經理井琪在聽證會上發言指出,會保障亞太員工權益,遠傳是幸福企業,核心價值首重關懷,自7月29日起已加入並協同亞太電信,與亞太電信工會協商,妥善進行「合情、合理、合法」的亞太員工的安置計畫。
她說明,遠傳已提出優於勞基法的留任和離退的方案,對於未留用的員工,遠傳和亞太雙方也會提供集團合適職缺資訊和就業諮詢服務,以協助職涯轉換與規劃。
井琪表示,亞太電經理職及以下職等的員工,占比達97.7%,績效達平均水準即全數留用;遠傳從7月18日至8月19日之間,以亞太電單位主管層級進行49場相關見面會,也會依法最晚於合併30日前發出留用通知。
對於未留用的員工,遠傳說明,亞太電信雖已經虧損累累,仍承諾提供優於勞基法的退休金或資遣費。遠傳期待以善意和誠意建立共識,達成合於情理法的協議,與工會下次協商日期為10月4日。(編輯:楊蘭軒)11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