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沒保障投資人?金管會:FTX在台並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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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3日電)立委質疑,日本金融廳對境內外加密貨幣交易所均有監管,政府卻未保障境外交易所在台用戶權益,金管會今天強調,FTX在日本設有子公司,在台則無,且日本及新加坡監理措施同樣未及於境外交易所。

全球前5大加密貨幣交易所FTX破產風暴,引發幣圈劇烈動盪,多國均傳出投資人受害,台灣同樣有FTX投資人組成自救會,盼爭取權益。國民黨立委李貴敏於臉書發文質疑,日本金融廳對境內外加密貨幣交易所均有監管,台灣政府卻未保障境外交易所在台用戶權益。

金管會今天發布聲明回應,FTX交易所位於境外,並非經金管會核准設立的機構,相關商品也是於境外提供,不適用既有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或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處理機制,投資人應自行評估風險。

金管會並指出,FTX在日本設有子公司,在台灣並無設立子公司,日本及新加坡相關監理措施同樣未及於境外交易所。

金管會強調,先前已多次發布新聞稿提醒民眾,鑒於虛擬資產交易資訊不透明、價格波動大且投資風險高,民眾無論透過境內外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進行交易或私下進行交易,務必提高警覺,謹慎判斷相關訊息真偽,並審慎評估投資風險。

除了「具證券性質的虛擬通貨(STO)」為證券交易法所稱的有價證券,應遵循證交法相關規定外,其他種類虛擬資產或由其衍生的相關商品,如期權、保證金交易等,都未經金管會核准發行。

針對FTX事件,日本金融廳對在當地取得執照的加密資產交易業者FTX Japan(FTX的日本子公司)發出暫停營業的行政處分,並採取措施保障FTX Japan客戶權益,相關措施並未及於境外的FTX交易所。

至於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於11月21日發布新聞稿澄清,FTX交易所未獲MAS許可且在境外營運,MAS無法保障在FTX交易所上交易的新加坡用戶權益,即使虛擬資產交易所在新加坡獲得許可,目前也只會受到洗錢防制目的監管,而不是保護投資人。(編輯:張均懋)11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