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9日電)明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正式納管及納保強制車險,金管會今天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新車須一次投保3年、保費新台幣1358元,舊車依已使用年期不同,保險期間為至少1或2年不等。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正條文,自今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並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始可行駛道路,若未領用牌照行駛,公路監理機關可處車主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
法規並給予現有微型電動二輪車2年調整過渡期,針對今年11月30日前已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黏貼審驗合格標章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應在2年內依規定登記、領用、懸掛牌照,逾期未領用者,則依道交條例處罰。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今天在例行記者會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新車一次投保期間為3年,舊車已使用年期未達1年者,保險期間至少為2年,已使用年期達1年以上者,保險期間至少為1年,1年期至3年期保險費分別為563元、971元及1358元。
林志憲表示,保險公司已在昨日起開始受理民眾投保,目前有8家保險公司已受理紙本投保達69件,民眾均可洽保險業務員、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投保。
另自明日起,有6家保險公司將提供微型電動二輪車網路投保強制車險服務,另有1家保險公司自12月12日起提供網路投保服務,民眾可多加利用。
目前產險公會已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如何投保及理賠擬具問答集,金管會、保發中心、財團法人特別補償基金、產險公會及產險公司皆有在官網揭示微型電動二輪車投保相關訊息及問答集。
金管會估計目前仍在使用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約20餘萬台,林志憲強調,前述微型電動二輪車在法律上雖有2年調整過渡期,民眾仍應盡速投保強制車險並領牌,以保障投保權益及交通安全。(編輯:潘羿菁)11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