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7 於埃及揭幕!重頭戲「損害賠償」首度列入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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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登場的 2022 年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 COP27 ,是全球首次在能源危機下舉辦的氣候會談,本次會議將持續兩週,超過 120 位世界領導人陸續抵達,共商氣候變遷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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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 有談判延後的慣例,但 6 日從開幕就已延後了 1 個多小時,也凸顯出本屆氣候談判的困難。開幕前,談判代表才確定「損失和損害」(Loss and damage)將首次納入議程,這是關乎貧窮國家氣候災害補償的重要機制, 20 多年來都沒能正式討論的議題。


何謂「損失與損害」?


在聯合國氣候談判中,「損失與損害」是指氣候引發的極端天氣或影響,如海平面上升,所產生的成本。截至目前,氣候資金主要集中在「減少二氧化碳排放」來遏制氣候變遷,其中約 1/3 用於協助社區適應未來影響等項目。

「損失與損害」賠償專款則不同,是用來賠償各國「無法避免」或「適應」的成本。對於氣候災害中的「損失與損害」應如何計算?例如可能包括受損的基礎設施和財產,以及難以估價的自然生態系統或文化資產,目前這些都尚未有一致的意見。根據 6 月發佈的報告統計,有 55 個脆弱國家,在過去 20 年蒙受氣候相關損失,共約 5250 億美元,占總 GDP 約 20% ,更有研究指出,截至 2030 年,相關損失恐達每年 5800 億美元。


哪些國家需支付?哪些國家能得到?


脆弱國家和相關活動人士認為,氣候變遷大多為富裕國家排放所造成,應由這些富裕國家付出代價,美國和歐盟一直抗拒這一論點,擔心負債暴增。倘若各國真的同意設立「損失與損害」賠償專款,就需要討論資金從哪裡來?富裕國家應支付多少賠償,以及哪些國家或哪一類災難有資格獲得賠償等相關細節。

歐盟和美國在去年聯合國氣候談判中,阻止一項設立專款的提議,僅同意進行「對話」卻無明確最終目標。過去一個月內,對於在 COP27 討論賠償問題保持較開放的態度,但對設立專款仍態度審慎。一些現有聯合國和開發銀行資金,確實協助了面臨損失與損害的部分國家,儘管未正式指定用於這項目標。


 氣候損害賠償納入 COP27 議程


本次 COP27 主席埃及外交部長蘇克里( Sameh Shoukry )樂觀表示:「我們很高興第一次有了損失和損害的議程,這被視為是一個極爭議的議題,須透明、認真地處理。」,並說明,澄清討論不涉及義務或有約束力的賠償,其目的在於創造一個「制度上的穩定討論空間」,以在 2024 年前做出最後決定。

然而各國對這項專款提出不同建議,即使 COP27 就成立專款達成協議,仍可能需要幾年時間,才能準備好發放資金。